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政务   2025-01-06 20:47   西藏  

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开始了,现就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4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在网站首页左下角点击“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填报信息或关注“西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是搜索“西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报送年度报告;三是搜索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点击“年度报告”进行报送;四是向经营主体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要提醒:年报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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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 婷 
初审:李 婷 
复审:嘎     珍
终审:次仁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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