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检·普法 | 拉人进微信群,还可能犯“帮信罪”?

政务   2024-11-15 18:45   云南  


在数字化时代,电信网络诈骗如影随形,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中,“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犯罪形态。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帮信罪”的常见表现形式


图片来源:网络


在实际生活中,“帮信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租售银行卡、电话卡:将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出租或出售给诈骗团伙使用,为诈骗资金提供转移渠道。

参与跑分活动:通过参与所谓的“跑分”活动,为诈骗资金进行洗钱,使非法所得“合法化”。

开发违规App:为诈骗分子提供定制的违规App,作为实施诈骗的工具和平台。

广告推广: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扩大诈骗活动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法律后果及影响


一旦触犯“帮信罪”,后果将十分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犯有“帮信罪”的个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这不仅会对个人的自由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更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污点,严重影响未来的生活和职业发展。



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魏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案情简介:2022年10月,被告人魏某从其朋友“毒狼”处学到了冒充电商客服为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吸粉引流”的方法,纠集被告人吴某、魏某甲等人,根据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底料单、话术单,发动他们在其朋友圈、永州市某中专学校发布消息,冒充客服工作人员,以微信群发红包、发礼物、内部股票交流等为由,添加微信好友诱骗他人加入上线指定的微信群,根据进群人数收取佣金,由群内专门人员以刷单返利为名对进群者实施诈骗,违法所得近两万元。

判决结果:经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某、吴某、魏某甲等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


东小检提醒



我们每个人应时刻保持警惕,拒绝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1.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帮信罪”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2.谨慎处理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不要随意扫码或提供银行卡信息。


3.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学会识别和防范网络诈骗的各种手段,如钓鱼网站、虚假链接等。


4.积极参与反诈行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向身边人宣传反诈知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网络环境。


编辑 | 东川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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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介绍,法律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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