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从仲裁咨询,到仲裁申请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准备,再到组织我与公司进行面对面调解,全程帮助及耐心调解,很快帮我解决了纠纷。”“更快更好化解纠纷,维护劳动者权益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是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调解结案后,劳动者与仲裁员的对话。
近年来,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持“仲裁为民”理念,践行“枫桥经验”,把为劳动者解决困惑的职责摆在首位,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切实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作用。该院面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首问负责,通过组织调解,讲法析理,谈心沟通,分析彼此利弊得失和风险,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应调尽调,统筹实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
今年以来,该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58件,其中经调解结案326件,调解率达91.06%。2024年1月,该院获评江西省“五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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