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网数条例》”》。
会议指出,要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要厘清安全边界,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公众号:司法部
国务院: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等
《网数条例》尚需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面世就差一步了。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七条
根据前期经验: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经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草案,于2023于10月16日公布全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草案,于2021年7月30日公布全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预计再过两三个月就可以看到《网数条例》正式发布的全文了。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布后30日,《网数条例》大概率就要生效了。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