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大家看到了那条高一学生严重违纪的新闻了吗?
事情发生在山西省怀仁市,一名高一学生因在晚上11点上厕所,被列为了重大违纪。
不仅如此,老师还要求学生写检讨书,之后自费打印了1000份,分发给40多个班级。
看了下检讨书的内容,可谓是十分深刻,这位同学把自己深夜上厕所的行为批判的罪不可赦:
一是个人没有安排好自身计划,生活中没有计划是办不成不成大事的;
二是对其他同学的睡眠产生了重大影响,还会令班级蒙羞;
三是夜晚上厕所是个人自私的行为,是对班级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最后希望学校可以给予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知道这个学校的老师、领导们看完这份检讨书是什么心情,会不会还在沾沾自喜,认为又挽救了一个不守规矩的“坏孩子”?
可能人家还觉得这是他们对学生最“怀仁”的管理方式,就是写了份检讨,就是把检讨书在学校里分发了一下,以儆效尤。
这是在管理学生,还是在管理机器?既然为人师,能不能有点师德?能不能先做个人?!
非要拿着鸡毛当令箭,把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搞出个像模像样的大事:上课头都不能乱抬;睡觉,左脚搭右脚就扣分了!
这些老师的存在,并不是为了培养孩子什么道德品质,而是不断用扣分、违纪来让学生自责、自罚、自我贬低,这样才能体现出他们的管理能力,才能体现他们存在的价值。
在他们的意识里,有些“规矩”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和它本身有没有道理、合不合逻辑、讲不讲人道毫无关系。
据说这个学校的作息要求如下:该校每晚10点20分下晚自习,10点45分熄灯;熄灯后至11点40分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否则将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有该学校的学生反应:从放学铃响到回宿舍关灯,一共30分钟。但是正常从教学楼走回宿舍需要3-5分钟,加上去水房排队打水洗漱,30分钟关灯睡觉时间很紧,上厕所可能都来不及。如果再遇到倒班,会耽误15分钟左右,时间就更少了。
学生上厕所还要得到老师的授权?闹肚子的学生难道要等到老师授权了才能上厕所?
真是管天管地,连拉屎放屁的事都管上了!你担心影响学生休息,咋不担心有的学生没上厕所正在憋着呢?
之后山西省怀仁市教育局9月18日晚发布情况说明:
从头至尾,都没看到对涉事学生的一丝歉意,可能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错。
我看不是学生需要检讨,是学校该检讨,最好让涉事的老师也写1000份检讨书,然后分发给学校所有的教职工,认真研究学习,挂在办公室里好好反省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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