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88人!成都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

职场   2024-10-31 19:20   云南  

按照四川省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省教育厅2024年全省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相关工作要求,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及成都东部新区等5个区(市)县所属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288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欢迎广大优秀人才报名应聘。
一、 招聘单位情况
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及成都东部新区、新都区、崇州市、金堂县、蒲江县5个区(市)县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288名,应聘考生可点击查看招聘公告内容、招聘条件岗位表等信息。
二、 招聘报名
(一)请应聘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
三、 咨询方式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工作日接受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 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周六)上午(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大纲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查询路径: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点击右侧“人事考试—>政策法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栏进行查询。
(二)各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其公告内容如有调整、补充说明等事项,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查阅补充公告。应聘考生在报名信息填报时要认真详细填写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未能按公告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或因招聘单位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成都市教育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四川省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工读学校)共4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http://www.cdshishi.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二)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www.cdqz.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三)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http://www.sdzx.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四)四川省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工读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初中专门学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承担专门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参与制定成都市专门学校发展规划,承担专门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成都市教育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10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 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需要“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须符合《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相关规定。
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2.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原则为: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8.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11月1日)。
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在面试原件校验时自行申报提交。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按月累计,合计服务时间满24个月,视为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五、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11月1日- 11月7日)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成都市教育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研究可放宽至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我局和招聘单位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6日至12月7日17:00前,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9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可在2024年12月13日,登录我局官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市笔试平均分于12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一楼服务大厅),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站(http://edu.chengdu.gov.cn/)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24年12月17日(时间:9:00-12:00,13:00-17:00)在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一楼服务大厅)集中进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社保个人参保证明、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存档证明;如系社会未就业人员,应出具社保清单、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存档证明,并现场签署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需要“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应聘者,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清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础》小分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一 、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68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考生问询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及解释可联系成都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28-61881683,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028-86696600。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1.2024年成都市教育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4年下半年成都东部新区中小学教师考试招聘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等有关要求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东部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任教师39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所属13所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9名的情况见《成都东部新区公开招聘39名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或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电话咨询。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的各类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四、 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9名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以及教师资格证种类科目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9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2024年12月16日前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的10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成都市笔试平均分于2024年12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的人员所提供资料须在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09:30-11:30;13:30-16:30)由本人交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处(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1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1320319),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及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由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数1:3的比例和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

(1)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本次考试的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按附件2样式出具);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4.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区党群工作部和区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6.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7.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如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再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并按再一次的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 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十、 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一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东部新区纪委监察工委

监督电话:028-86360227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028-81320319电话咨询。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1.成都东部新区公开招聘39名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成都市新都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3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共146名(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拟招聘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63名、其他教育人才83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有成都开放大学新都学院1所、公民办中小学84所(小学36所、初级中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高(完)中学校8所、12年制学校3所、中职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49所,事业单位2个(区教科院、区教育服务中心),在校学生20.53万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9万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万余人。

新都区现有省一级示范高中1所,省二级示范高中2所,成都市新优质学校28所,国家、省、市特色品牌学校占比达到78.69%。有四川省示范幼儿园6所、成都市一级园11所、成都市二级园180 所、成都市三级园60所。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3名教师岗位表(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岗位)》(附件1)和《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3名教师岗位表(其他教育人才岗位)》(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聘考生系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和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记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

2.资格审查: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8日12: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8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5.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3名教师岗位表(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岗位)》(附件1)和《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3名教师岗位表(其他教育人才岗位)》(附件2)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示:(1)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有何特长”栏目内注明已取得的或正在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种类(学段)和学科,如: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2)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内注明普通话水平等级,如:普通话二级甲等、普通话二级乙等;(3)报考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务必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报考岗位的任教起止时间(任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任教学校和任教学段学科。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时间11月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11月7日17:00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60%、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6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6日至12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9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可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xindu.gov.cn/)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的10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于12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2月10日前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无正式工作证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原件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交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路31号A栋四楼),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按照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如同一岗位按比例确定的最末一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存在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于12月10日前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

2.原件校验方式:由应聘者提供应校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人。原件校验合格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需要办理面试费减免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按免笔试费条件提供相关证明。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1)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岗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由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任教经历(任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的证明1份(证明样本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公告中发布);

如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为民办学校的,还须提供该民办学校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鲜章)。

⑦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聘用(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任教经历证明》盖章单位与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盖章单位与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⑧《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者现场填写);

⑨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教育人才岗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如系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及所学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者现场填写);

⑦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两部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 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指定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 确定聘用岗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应聘者选填聘用岗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岗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聘用岗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 公示

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 、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根据档案到达情况到新都区教育局完成报到,同时拟聘人员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公开招聘的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其职称岗位的聘任,根据其已取得的职称资格,按拟聘单位岗位设置的空岗情况进行聘任。

十二 、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5、028-83976011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9399625(加分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网 址: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du.gov.cn/)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中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1.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3名教师岗位表(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教育人才岗位)

2.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3名教师岗位表(其他教育人才岗位


2024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24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资格审查: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2:00。

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4.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管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 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6日-12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9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可于2024年12月11日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所有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排名一并公布。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前往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地址: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5、6号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28-8220353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原件校验。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进行公布。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管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

面试结束后,由崇州市人社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本次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人社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考察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八、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bm_list.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 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及学校。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原则上须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

十、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221822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

2024年下半年崇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金堂县教育局所属25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70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相关学校的简介详见金堂县教育局官网“学校简介”栏目(http://www.jintang.gov.cn/jtxjyw/index.shtml)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如是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10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 有违反师德师风不良记录的,以及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01日09:00至11月0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11月01日09:00至11月0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份。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资格条件,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四楼407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于12月0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2月6日-12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09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本批次金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的11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本批次金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4年12月09日前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2024年12月16日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察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年度考察材料、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档案所在地出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档案所在地出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察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四楼407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加分申请公示于11月14日前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请自行核实。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及方式见笔试成绩公示通知。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和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如系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县人社局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先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再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八、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考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考察内容包括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考察时,注意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环节,递补进行一次。

十、 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十一 、纪律和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4991578

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8-84997012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4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蒲江县教育局所属蒲江县蒲江中学等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11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核对校验原件时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11月1日09:00至11月8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2月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9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2024年12月13日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考人员平均分的10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成都市笔试平均分于12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将相关加分材料交蒲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科412室(新办公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影视路78号(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斜对面),电话:028-88551015],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岗位招聘人数,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

面试核对校验原件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面试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答辩和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和说课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进入体检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蒲江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在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 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三)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调离县外手续和出具同意报考本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十、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1071。

咨询电话:028-88551015;028-88551073。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2024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关注我们,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四川招聘快讯
四川权威招聘信息推送平台,每天推送各类招聘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