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4蚌埠马拉松活动期间加强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2024蚌埠马拉松赛事活动期间起终点及赛道沿途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部分区域加强空域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24年11月3日6时至11月3日15时期间,在2024蚌埠马拉松赛事现场及附近区域范围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
二、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三、单位、组织及个人因执行重要任务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加强管制区域起降、飞行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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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侯靖 校检:成凯 审核:朱素贤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