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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波密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环境执法能力,提升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执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内容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在县人力资源局的组织下,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具体实施。
二、 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环境执法辅助人员 1 名,属聘用制人员。
三、 工作职责
1.辅助波密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制作现场执法勘察笔录、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执法相关文书。
2.协助办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妥善处理群众环境诉求。
3.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教育引导群众、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波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大学生优先,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有积极心,能够接受经常性下乡执法,服从局领导管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 自愿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 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伪造报名材料的。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 3000 元。
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6200元/月,缴纳六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人身意外保险)。
2. 执法辅助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 30 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12月24 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执法辅助人员政审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以上材料均转换或扫描成 PDF 版发至邮箱 bomihjbhj@163.com
4.报名资格审查:12 月 25 日-12 月30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电话反馈。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二)笔试( 占 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参照事业综合应用能力 A 类,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暂定 12月 31日
3.笔试地点: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会议室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3名进入面试。
(三)面试( 占 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 2-3 人。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生态环境执法知识模拟问答。总分 100 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章执行。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统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党支部审批后转正。
本公告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4-5422281(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 18798949910(达珍)
举报监督电话:0894-5424941(波密县人社局)
附:1.《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执法辅助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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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次仁德吉
校对:罗布次仁
编辑:普巴拉姆
来源: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