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获得这样用心的法律援助,我们非常感激!”近日,受援人田某吉、刘某英手捧“厚德重法专业敬业 服务优质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工作人员表示由衷感谢。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红花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律师的鼓励。
据悉,田某吉等四人与某公司签订了《承揽服务合同》并约定了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未满却被口头告知无需再继续上班。田某吉等四人遂到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确认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及拖欠的工资报酬。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时受理并指派贵州尊达律师事务所谢胡玲律师办理。
在援助过程中,承办律师调查后认为田某吉等四人分别与某公司签订了《承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按照服务标准与制度为某公司提供分拣、末端配送、扫描、装卸等劳务,在实际工作中四人按某公司要求进行打卡,并接受管理人员对到岗、值班、考勤、集合开会管理,某公司根据四人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报酬,故该合同虽名为“承揽服务合同”,但实际上田某吉等四人与某公司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承办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对照劳动法律法规,帮助田某吉等四人收集证据材料,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最终确认了田某吉等四人与某公司之前存在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赔偿金及拖欠工资共计两万余元。
近年来,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组建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指派案件、强化援调对接、抓实案卷评查等措施,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做广、做细、做优”,以实际行动满足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优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恪尽职守、为民解忧,让群众放心、安心。
审核:颜学彬、李如敏
校对:李玮
记者:罗晓珊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编辑:谭书嫔
关注“多彩红花岗”
一个有声音的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