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跟随市供热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村民家中,对多家私接、盗接城镇供热管网的非法用户采取断管行动。据了解,这些村民私接、盗接供热管网,没有申请办理供热正常手续,擅自将自家供热管网接入城镇集中供热管网,供热公司已提前告知用户自行断管但依旧没有整改。私接供热管网行为不但会破坏供热系统的平衡,导致供热效果不均,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供暖,更有可能会导致管线破裂或接口泄漏,尤其在供暖季节,管线内水温高、压力大,一旦爆裂容易造成伤亡事故。并且私接供热管网属于盗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晋中市城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用户不得擅自接通管网、改动共用管网”;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市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股长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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