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陈俊琦报道 11月1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6起驾乘人员规范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对身体伤害案例。警方提醒驾乘人员:安全带是关键时刻保性命的“护身符”,不管在高速公路还是在市区道路都要全程全员规范使用。
6起案例是——
11月17日,史某驾驶晋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阳泉市郊区某路段时,与另一辆晋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碰撞,两车部分损坏,两车驾驶人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11月14日,田某驾驶晋J号牌小轿车行至吕梁市汾阳市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掉入路旁树林中,因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11月13日,赵某驾驶晋B号牌小轿车行至朔州市右玉县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11月9日,王某驾驶苏N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行至菏宝高速闻垣段某路段时,追尾豫H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两车驾驶员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均未受伤。
11月7日,邵某驾驶贵J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S40灵河高速某路段时,因疲劳驾驶发生事故,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乘车人何某受轻微伤。
11月1日,玄某某驾驶晋L号牌小车在临汾蒲县某路段掉头时,与另一辆晋L号牌小车相撞,两车损坏,两车驾驶人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编辑: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