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法好“枫景” | 金秋敬桑榆 法护“夕阳红”

文摘   2024-10-17 19:03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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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近日,富锦法院锦西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耄耋老人李某某,没有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四名子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人曾因赡养问题与子女沟通未果,现生活极度困难。说起往事,老人声泪俱下,自己过去几十年为子女遮风挡风雨,勤勤恳恳种地谋生,如今老伴去世了,众多子女却用各种借口将自己拒之门外,拒绝支付赡养费,自己只能来寻求法院的帮助。

案件受理后,为了让老人尽早且按时拿到赡养费,承办法官张嘉欣秉承着“宜调不宜判”原则,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老人的子女们,但每每接通后却只能收到冰冷的“我也没钱”,或刚表明来意后就被无情挂断,张嘉欣并没有放弃,她决定下乡走访,与老人的四名子女“面对面”沟通。

利用“龙法和”云法庭,张嘉欣第一时间与基层治理员、司法所调解员、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律师取得联系,在当地基层治理员的引领下,张嘉欣及法官助理来到村里挨家挨户找到了老人及其四位子女。调解伊始,双方争执不下,子女们因之前家庭琐事心存芥蒂,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人老泪纵横。在弄清双方矛盾的症结后,张嘉欣采用拉家常的方式逐个谈心,从孝亲敬老、修复亲情、家庭和谐、法律规定等各个角度进行疏导调解。通过说服教育、亲情感化的方式,四名子女终于认识到自身问题,向老人诚恳认错,老人也体谅子女难处,双方针对赡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处理涉老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注重情、理、法并用的调解模式,用法律的温度来温暖老年人的心田,助力形成“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供稿 | 李旭

一审 | 孙佳雯

二审 | 李生文

三审 | 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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