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放宽入户门槛!

文化   2024-10-08 18:04   广东  

·

注意了!
东莞拟放宽入户门槛!
有房就可入户

近日
东莞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增加稳定居住
就业入户事项意见的公告》
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
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办理条件 
👇👇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公安局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一、办理条件
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我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一名产权人、购房人及家属入户。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二、注意事项
(一)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我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登记,或者已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 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我市“莞 e 申报” 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三、其他说明
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入户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监督 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东府办〔2024〕13号)执行。 

有关意见或建议

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

向东莞市公安局提交

👇具体途径如下👇

1️⃣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互联网邮箱: dggahz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91号东莞市公安局办证大楼1509室 ,(邮政编码:52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意见》的意见”字样,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

你身边

有计划落户东莞的朋友吗?

快转发提醒TA吧



来源 | 东莞发布、东莞市公安局、严实莞家
编辑 | 若汐


点亮分享给更多人


东莞电台
东莞广播电视台下辖三个广播频率:FM100.8、FM107.5、FM104.0,共设近50个栏目。为当地1200多万受众提供优质广播节目及信息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