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政务   2024-12-27 17:30   辽宁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对鞍山市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布,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行车,安全驾驶。

一、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33处,抓拍以下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逆向行驶的。 

二、违停抓拍设备9处,抓拍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三、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2处,抓拍以下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环保监测抓拍设备: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时禁行路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逆向行驶的。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 |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编辑 | 赵景博

责编 | 赵   漾

审核 | 王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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