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超”必治!鞍山公安交警重拳打击货车超载!

政务   2024-12-26 17:36   辽宁  

货车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超载货车安全性能极差

像是一颗行走的“不定时炸弹”

鞍山公安交警始终严管严查

有“超”必治!

现将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4年11月07日09时,鞍山公安交管局机动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黑J****9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现场取证。经称重检测,该车总重为96.88吨,超载65.88吨,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货车分装卸载。

2024年12月19日9时,鞍山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民警在通海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C****8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经称重检测,车辆总重为84060千克,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货车分装卸载。

2024年12月26日8时,鞍山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民警在东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D****2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经称重检测,车辆总重为82860千克,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货车分装卸载。

鞍山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之后,整车承受压力远远高于其他车辆,极大地降低了自身安全性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鞍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超载行驶,勿使货车变“祸车”。


来源 | 鞍山公安交警各大队

编辑 | 赵景博

责编 | 赵   漾

审核 | 王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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