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超载货车安全性能极差
像是一颗行走的“不定时炸弹”
鞍山公安交警始终严管严查
有“超”必治!
现将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4年11月07日09时,鞍山公安交管局机动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黑J****9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现场取证。经称重检测,该车总重为96.88吨,超载65.88吨,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货车分装卸载。
2024年12月19日9时,鞍山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民警在通海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C****8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经称重检测,车辆总重为84060千克,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货车分装卸载。
2024年12月26日8时,鞍山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民警在东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D****2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民警将该车拦停并进行检查。经称重检测,车辆总重为82860千克,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货车分装卸载。
鞍山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之后,整车承受压力远远高于其他车辆,极大地降低了自身安全性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鞍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超载行驶,勿使货车变“祸车”。
来源 | 鞍山公安交警各大队
编辑 | 赵景博
责编 | 赵 漾
审核 | 王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