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敲起来,麒麟舞起来,掌声和开心的欢笑声一阵阵响起。农历春节将至,河南省兰考县小宋镇郭店村乡村大舞台广场上,麒麟舞动,鼓乐喧天,该村的麒麟舞表演队正在加紧排练节目。“今年收到的演出邀请特别多,过几天我们就要参加县里的迎新年文艺演出活动了。”麒麟舞传人、麒麟舞艺术团团长侯学阳老人高兴地告诉前来回访的县检察院检察官。
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四大灵兽之一,民间把它当作祥瑞的象征。麒麟舞是麒麟文化的载体,这种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舞蹈,在很多节庆场合见证着民间的欢喜,代表着人们美好生活的祈愿,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麒麟舞在黄河岸畔的兰考县有着悠久的传承历史。检察人员通过统计了解到,全省共有14支麒麟表演队,兰考县就占7支,分布在红庙镇、小宋镇、南彰镇、阎楼乡、许河乡。尚具表演能力的麒麟舞表演队仅剩3支,小宋镇郭店村表演队是其中之一。
然而,随着时代变革,文化娱乐愈加多元,老一代麒麟舞者力不从心,年轻一代又不乐意学,传承断代成为兰考麒麟舞面临的最大困境。怎么让麒麟舞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传承下去,公益诉讼检察官陷入了思考。
在小宋镇郭店村,检察官走访了麒麟舞传承人侯学阳。古稀之年的侯学阳自11岁便开始学习麒麟舞,学成之后,他将麒麟舞的传承视为毕生的事业。而现实却让他陷入困窘,参与表演麒麟舞误工不说,还回报少。人员不继,无法管理,麒麟舞班子近于散台。“难道祖传的麒麟舞要断送在我这一辈儿手上?”这是侯学阳老人常常夜不能寐的担忧。
老人的忧心坚定了检察院公益诉讼保护和发展麒麟舞的决心。检察人员走村访巷,聆听老艺人的建议,吸引年轻人的加入。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重建麒麟舞艺术团,采用以师授徒的方式,编排年轻人群喜闻乐见的舞蹈新内容,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下,让麒麟舞重焕生机,在全国首届“麒麟王”争霸赛中捧回金奖。在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他们在兰考主场生龙活虎的演出,展示了农民丰收的喜悦,为八方宾朋呈上了美不胜收的视觉盛宴。如今,麒麟舞已成为兰考非物质文化领域一张亮丽名片。
“兰考县地处九曲黄河‘最后一道弯’,有着丰富的流域文化遗存。近年来我们推出‘检察+文旅’非遗文化保护机制,致力于文化古迹、非遗文化和红色文化的保护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生生不息。”兰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守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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