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帮俺讨回拖欠了三年的工资,终于可以过个舒心年了。”2025年1月6日,农民工老唐数着“迟到”的工资,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
老唐是一位木工好手,在十里八村小有名气。经村里人介绍,受雇于H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F劳务合作社,到县城一小区建设工地打工,与老唐同为工友的还有老张、老范等58人,自2020年4月到工程结束,H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F劳务合作社共拖欠他们59位农民工工资67万余元,一直未支付。
老唐他们也不断去讨要过工资,总是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打发走。冬去春来,一晃两年过去了,被拖欠的工资拿不到手,成为老唐他们心中解不开的结。
2024年1月,老唐等人带着相关反映材料来到兰考县检察院寻求帮助,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案件所涉农民工维权能力较弱,法律知识欠缺,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存在维权障碍,致使其无法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立案受理。
为了摸清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在,办案检察官走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H建筑劳务有限公司、F劳务合作社,询问了相关负责人、具体施工人,查明了H建筑劳务有限公司、F劳务合作社拖欠申请人劳动报酬情况。经调取相关施工工程结算单,认定H建筑劳务有限公司、F劳务合作社拖欠老唐等59人共67万余元工资未支付的事实。
与此同时,兰考县检察院引导帮助农民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做好起诉维权相关准备。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作配合,审查工程承包合同,反复与H建筑劳务有限公司、F劳务合作社及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释法说理。经多方努力,在初步帮助老唐等人要到部分工资的同时,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检察院跟进监督,目前老唐他们的拖欠工资已全部结清,鉴于双方已达成和解,已无起诉必要,兰考县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了终结审查决定,两年来的“薪”愁心结终被化解。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兰考县检察院向农民工们普及劳动保护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理性讨薪。针对相关行政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者维权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核查全县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储存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等,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下基础。
群众利益无小事。兰考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以劳动者的权益诉求为重心,帮助农民工解决追索欠薪的烦心事,以实际行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服务。
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
民事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本期审核 | 张彩霞
策划 \ 审核 | 石祥
供稿 | 赵西雷 程晶晶
编辑 | 黄思情 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