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治愈后,何时怀孕为宜?
对于患有肺结核的育龄女性患者,一般建议肺结核治愈后再考虑妊娠,但目前肺结核治愈只是指临床治愈并停药,患者体内往往仍存有一定量的活的结核杆菌(休眠状态)。也就是说,临床治愈并不能保证患者体内已经无存活的结核杆菌,因此会存在一定比例的结核复发。
研究表明,肺结核临床治愈后2年内选择妊娠,母体结核的复发率明显高于临床治愈2年后妊娠的患者。因此,育龄肺结核患者有妊娠要求时,建议尽可能在临床治愈并已经停用抗结核药2年以上,复查肺结核病情仍然稳定后再选择妊娠;并在妊娠期间及分娩后6个月内严密观察结核病情的变化。
来源:滅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