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2006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内卫疾字【2011】1255号),健全全盟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体系,由内蒙古自治区疾控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7月1日至6日对我盟12家医疗机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现场验收。现场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提问人员、查阅资料及盲样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依据验收标准,从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人员配备和资质、实验室仪器设备、HIV抗体检测技术、质量控制、生物安全、文档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专业细致的评审和指导。经过验收材料审查、现场验收、专家评审、后续整改,11月自治区疾控局批准我盟12家医疗机构实验室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此次12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合格,使我盟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数量达到29家,标志着我盟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进一步扩大和完善。通过艾滋病各级检测实验室的建设,为群众检测咨询提供便利,为全盟艾滋病“早发现、早治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及《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版)》的要求,继续加强对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规范运行,助力我盟艾滋病防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