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伴我行┋重要提醒!塔城市城乡居民别忘缴费

政务   2024-12-03 20:33   新疆  



  2025年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马上就要截止啦!!!还没有缴费的市民(村民),务必在2024年12月底前缴费,否则会影响医保报销。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塔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自2025年1月1日起,医保政策有两个重大变化:

  “两个激励”: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的激励。

  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相继提高5000元。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也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这个奖励远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


  “两个约束”: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和断保的约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和特殊人员外,如果参保群众在规定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后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将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在此期间,居民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享受待遇报销的。例如在2025年1月10日缴费,那么在2025年4月10日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但如果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则享受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


  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3个月的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例如:曾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但2025年未缴费,2026年1月10日缴费,那么在2026年5月10日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


  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线上可通过下载“新疆医保服务”App、在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也可在新疆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线下可在居住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可以根据出生证明在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出生一件事儿”业务模块中办理医疗参保。


  续缴费人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或“个人账户代缴帮扶对象”进行在线缴费。线下,可到塔城市各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医院、银行、药店、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帮办代办缴费;也可就近前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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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司荣荣

审核 | 和雪娟

终审 | 盛洁雪

来源 | 塔城市医疗保障局

投稿邮箱 | 1175022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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