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行政执法工作,践行“良好的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着力体现执法“力度”和“温度”的高度融合,不断提高园区入驻企业的公平感、获得感。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发挥行政指导服务作用,推行“服务型”执法检查,优先使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给予宽宥处理。2024年以来,已累计减轻处罚35万元。
推行现场和非现场相互补充的执法方式,整合执法检查任务,在涉及分局多科室或管委会多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检查时,提前沟通联动,整合相关检查事项,实现上一次门、完成多项任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在线监管系统为基础,配合无人机巡查的方式,实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截至目前,共开展非现场检查20余次,部门联合检查93次,减少对企业检查110余次。
建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对执法检查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实行全过程记录,做到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案件“三审两会制度”,严格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审批流程,杜绝执法人员擅自出具执法文书。严格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避免“小错重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情形。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积极探索、拓展行政执法的新途径、新方法,守好环境质量底线,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努力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着力打造宽松和谐的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编辑:张茂菲
编校:高小进
编审:金颖
终审:张凯 鲁信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