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 昆明高新区第十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公告

政务   2024-11-23 14:34   云南  

昆明高新区第十期“局长坐诊接诉”

活动公告

各驻区企业:

昆明高新区第十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11月29日举行,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坐诊”,“接诉”企业在辖区企业等在投资、经营、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服务要求及对辖区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等,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坐诊领导”:朱大勇(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局长)


“坐诊”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

昆明国家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洽谈室(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1612号火炬大厦高新区政务大厅内)


“挂号”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11月27日17:00


“挂号”方式:

进入微信公众号“昆明国家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点击“在高新区”菜单,选择“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接诊”范围:

1.高新区企业及个人在市场监管领域内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对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3.对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行政执法及及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市场监管领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清求;

3.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4.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来源昆明高新区政务服务局

编辑:张茂菲

编校:石敏

编审:金颖

终审:张凯 鲁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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