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用需要申请人垫付吗?

文摘   2024-11-27 09:44   黑龙江  

请执行时,申请人不需要垫付执行费用。

执行费会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后交纳,法院可以在执行回款中扣除执行费。

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律知
公众号的目标:您想问的问题,都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