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库尔玛派出所:酒醉驾超员无所遁行,清查行动战果斐然

文摘   2025-01-20 19:36   新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第三次集中统一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出行环境。

行动中,库尔玛派出所各村警务室民辅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及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进行夜查,严厉打击酒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酒醉驾、无证驾驶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对各类货车、客车、汽车涉牌涉证、超载超员、骑乘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案例一:1月18日19时10分,库尔玛派出所红光村民警在巴扎路段巡逻时,发现热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QAXXXX9两轮电动车满身酒味,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0㎎/100ml,确定为醉驾驾驶两轮电动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1月18日21时57分,库尔玛派出所布喀帕塔村民警在5小队巡逻时,发现吐某驾驶一辆无牌的两轮电动车满身酒味,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0㎎/100ml,确定为醉驾驾驶两轮电动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1月18日22时40分,库尔玛派出所布喀帕塔村民警在村委会前巡逻时,发现洪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QMXXX2的两轮电动车满身酒味,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0㎎/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两轮电动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1月18日22时48分,库尔玛派出所红光村警务室民警在2小队巡逻时,发现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Q5XXX4的三轮电动车满脸通红,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0㎎/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三轮电动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五:1月19日00时08分,库尔玛派出所铁热木买里斯村警务室民警夜巡时,发现牙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QLXXX5的三轮电动车满身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0㎎/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三轮电动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六:1月18日02时30分,库尔玛派出所巴扎村警务室民警夜巡时,发现达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QAXXX2的两轮电动车满身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50㎎/100ml,确定为醉驾驶两轮电动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七:1月19日13时45分,库尔玛派出所公安检查站工作人员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主神色紧张、也不开口说话,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0㎎/100ml,确定为酒后驾驶小轿车,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八:1月19日18时26分,库尔玛派出所公安检查站在对一辆两轮电动车侧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主马某说话时有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79㎎/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两轮电动车,已移交交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九:1月20日00时05分,库尔玛派出所大桥公安检查站工作人员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新P1XXX5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内乘车人员较多。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执勤人员对驾驶员无视安全超员行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后,具体情况移交交警做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库尔玛派出所民辅警将继续组织开展酒醉驾、超员集中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全力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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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库尔玛派出所

作者 | 李   佩

编稿 |柳  菊

审核 |陈志勇

签发 |张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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