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未正常运行,罚!

政务   2024-11-29 12:10   广东  



什么是“可燃气体报警器”?


可燃气体报警器

  也称气体泄露检测报警仪器,当工业环境、日常生活环境(如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中的可燃性气体发生泄露,其浓度达到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的报警值时,就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提醒相关人员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强制排风、关停设备等安全措施。


  可燃气体报警器还可联动相关设备,一旦企业在生产、储运中发生可燃气体泄漏,可以驱动排风、喷淋等系统,并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从而保障生产安全。


法律科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六项:轻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六)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要主动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配足配齐安全设备
筑牢防护网
确保安全生产



*消息来源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长安分局
■ 编辑/王小椒
■ 编审/王爱仪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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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欢乐,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欢乐长安,不是即时,而是常态。国学大师饶宗颐赐予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乐安宁”,寓有永恒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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