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大理州民间有药膳进补的习俗,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注意以下事项,谨防中毒。
草乌是毛茛科乌头属植物的干燥块根,呈圆锥形,状如乌鸦之头,故又名乌头。草乌除去母根、须根及泥沙,剩余部分称为“附子”。草乌、附子不是食品,属于毒性中药材。
草乌、附子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为剧毒,毒性是砒霜的百倍,纯乌头碱0.2mg即可使人中毒,2~4mg即可导致死亡。
一是不可听信中药偏方和民间谣传,不能把草乌、附子及其制品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
二是严禁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
三是民间的各种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必须经过专业炮制并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四是乌头碱类药物不要与酒同时服用,乌头碱在炮制过程中并不能完全水解,乙醇有较好的溶解性且能促进乌头碱的吸收,同时服用更易引起中毒。
倘若误食,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
审核:邓永凤
终审:杨超
投稿邮箱:dyxcb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