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包保督导落实说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防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

文摘   2024-12-20 19:10   云南  


禁食草乌附子,守护健康生命





秋冬季节是人民群众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高发季节,为防止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和各类聚餐活动引起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温馨提示:“草乌、附子有毒,严禁食用”!

  认识草乌与附子  

草乌花朵


草乌根块

草乌植株


黑附片


草乌是乌头类药物的一种,乌头类分为多种,有川乌、附子、草乌等。因外形与乌鸦头相似,所以叫乌头。人工种植的品种叫川乌头,野生品种叫草乌头,而川乌的侧根又名附子。


中医认为,草乌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之效,可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及麻醉止痛。

草乌的毒性


草乌、附片(子)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为剧毒,炖煮等普通的加热方式很难完全破坏其毒性,纯乌头碱0.2mg即可使人中毒,2~4mg即可导致死亡。《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管理,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剂量规定,必须经过炮制并在专业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普通群众切不可随意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更不可听信中药偏方和民间谣传。


草乌中毒会出现以下症状:



草乌、附子等属于毒性中药材。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出现消化道症状,如口腔和咽部灼烧感和疼痛,继而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消化道中毒症状。

另外,还会引起神经系统症状,多表现为全身麻木和蚁走感、头昏、头疼、口舌麻木、肌肉紧缩感。皮肤感觉先减退后消失,瞳孔先缩小后扩大,出现复视、耳鸣,严重者出现意识神志异常。在呼吸系统则表现为,呼吸困难、紫绀、呼吸肌痉挛,甚至窒息死亡。

心血管系统方面,会出现血压下降、心悸、胸闷、心慌、面色苍白、四肢厥冷、体温下降、脉搏细弱。皮肤潮湿、出汗、流涎。骨骼肌兴奋,出现肌痛、肌肉震颤、强直、牙关紧咬、全身抽搐等症状。

预防措施


1.提高认识:草乌、附子不是食物,更不是保健食品,普通群众切不可随意当作食品或普通药膳食用。不听信中药偏方和民间谣传,不自行加工、食用含有草乌、附子的食物或泡酒。

2.科学使用:如确需服用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产品,并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严格遵守药品使用剂量和煎煮方法,确保安全用药。

3.家庭防范:家庭不要自制草乌泡酒或药酒,如有相关泡酒应做好标签标识并单独存放,仅供外敷或外擦使用,不可饮用。存放毒性中药材时,要做好标签标识并妥善存放,防止误用误食。

4.社会监管: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为原料的食品或泡酒。

  误食后的应急方式   

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催吐,并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希望大家能够正确认识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危害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及家人的健康安全。












来源:健康巍山
编辑:马晓燕

审核:邓永凤

终审:杨超

投稿邮箱:dyxcby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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