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截至2025年8月31日仍处于规培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可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即将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除招聘条件明确规定外,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明),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3日8:30—10月17日18:00。
2.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3)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所要求的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石柱县人民医院岗位邮箱:360069199@qq.com;
报考石柱县中医院岗位邮箱:420072516@qq.com;
报考石柱县疾控中心岗位邮箱:719740067@qq.com;
报考石柱县妇幼保健院岗位邮箱:1373860694@qq.com。
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10月18日的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9:00—12:00。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 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9:00—12:00。重庆劲力酒店(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9号)。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缴纳报名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线上或现场报名后未在资格审查时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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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8人
⭐报名时间:
重庆师范大学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4日9:00时至10月18日9:00时
重庆师范大学现场报名:2024年10月25日08:30-12:00。
🔔笔试科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公示”(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fdzdgknr_53797/zkly_53804/)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分别在重庆师范大学站和西南大学站组织,第一站在重庆师范大学,第二站在西南大学。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第二站继续招聘。第二站(西南大学站)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第一站(重庆师范大学站)招聘面试结束后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公示”(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fdzdgknr_53797/zkly_53804/)公布。前一站招聘后剩余岗位等信息同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公告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主要针对第一站(重庆师范大学站)招聘。
(一)网上报名。
第一站重庆师范大学站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在2024年10月14日9:00时至10月18日9: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nanc2024/)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JPG或JPE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网上报名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10月18日18: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还应到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
第一站重庆师范大学站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步进行,所有考生(含网上报名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5日08:30-12: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317宣讲厅。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并于1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公示”(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fdzdgknr_53797/zkly_53804/)公布。
五、考试考核
重庆师范大学站考试考核初定在重庆师范大学举行,西南大学站考试考核初定在西南大学举行。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均采用闭卷答题方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如高中数学教师岗位和初中数学教师岗位主要考查中学数学专业知识,高中英语教师岗和初中英语教师岗位主要考查中学英语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等信息,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并于1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公示”(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fdzdgknr_53797/zkly_53804/)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即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公示”(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fdzdgknr_53797/zkly_53804/)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报考人员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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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可报名公招考试汇总 (持续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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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人数 | 报名时间 |
长寿事业单位 | 18 | 10.11-10.14 |
云阳卫生事业单位 | 3 | 10.12-10.15 |
巫溪县事业单位 | 17 | 10.12 |
綦江公务员遴选 | 28 | 10.14-10.15 |
中国中煤西南分公司 | 63 | 截至10.13 |
重庆三峡银行 | 50 | 截至10.20 |
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 834 | 10.12-10.18 |
南岸教育事业单位 | 78 | 10.8-10.14 |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 30 | 截至12.31 |
重庆定向选调 | 若干 | 10.14-10.18 |
建设银行重庆分行 | 415 | 截至10.18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7 | 截至11.30 |
重庆交通大学 | 162 | 截至12.31 |
编辑:陈琼
内容来源:重庆人社局
备注:本文含有广告营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