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叶先生急了:这笔钱至今没退给我!

民生   2024-11-19 23:58   福建  

报料

近日,福州叶先生向《维权007》投诉称,他曾于去年5月在网上看到可以考取社工证并推荐就业的消息,于是向武汉育财师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名湖北省育财师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育财师通公司)缴纳了299元报名参加对方开设的普通班,后续在工作人员考不过全额退款的承诺下,又缴纳了2700元参加对方推出的VIP班。但缴费至今,他连参加社工证考试的名都没报上,于是向武汉育财师通公司提出退费,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份仅包含810元的退款协议。就算这样,叶先生至今还是连一分钱也没拿到。




叶先生:就是听信对方承诺

才会报名的

叶先生告诉记者,去年5月,自己在网上看到考取社工证的广告。“广告写得很诱人,说社工是一个非常好的就业方向,考取社工证后,会有就业推荐,而且还可以拿考证补贴。”

很快,一位自称是育财师通社工培训部的老师添加了叶先生微信,不停劝说他报考公司推出的考证班。“因为我已经50多岁了,就问对方还能考试么,这个所谓的老师说完全可以,还说现在国家鼓励老年人再就业,有很多退休人员考证再就业,然后给我发了几个50多岁还考试拿证并就业的信息,各种诱导下,我就报了299元的普通班。”

叶先生被劝说报名参加辅导班,图由叶先生提供

报名后不久,该“老师”给叶先生推了一个“王老师”,说是他的班主任。“我刚加这个‘王老师’的微信,他就发来了许多VIP班的宣传,一开始我不想报名参加VIP班,就没有理会,后来知道当年6月就要进行考试,我想离考试时间很近了,学习怕有点吃力,就表现出了一丝兴趣,‘王老师’马上开始拼命推荐,说什么只要参加VIP班,我不需要背,考前会有密卷,考不过还能全额退款。”

“王老师”的推销话术,图由叶先生提供

有了这样的承诺,叶先生心动了,于是按照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支付了2700元VIP班费用。他注意到,这次钱打给了一个名叫武汉聚旅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名武汉文索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聚旅网公司)。“当时我也有问那个‘王老师’,他说没事,都是同一家。”

2700元缴费票据,图由叶先生提供

后续,这个“王老师”又向叶先生推荐了“陈老师”,由后者负责安排课程和学习。到了去年6月,叶先生一直没收到报名信息,于是联系“陈老师”,才得知当年4月就已经截止报名。“‘陈老师’说等到8月看看,有一次补考机会,结果去年8月根本没有补考,我只好耐心等今年4月的报名机会。”

普通班缴费凭据,图由叶先生提供

但到了今年4月,叶先生依旧没报上名,于是主动联系“陈老师”,希望对方能按照“王老师”的承诺退款。

“后面根本没人理我,于是我就多次拨打武汉育财师通公司的客服电话,后续客服却和我说,按照公司规定,最多只能退款810元。”叶先生说,几经交涉后,自己被逼无奈于今年7月11日和武汉育财师通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就这么点钱,还要分三期退,但到了9月16日,也就是对方承诺最后一笔退款的到账时间,我连一分钱都没拿到。”

退款协议,图由叶先生提供


记者多番联系涉事公司但无果


按照叶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在不同时间段,数次拨打武汉育财师通公司的客服热线,但总是被挂断,始终联系不上工作人员。

“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武汉育财师通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目前的法定代表人为赵敏。该公司的这个名字只使用到去年8月。这意味叶先生同这家公司签退款协议时,公司早已改名,但武汉育财师通公司依旧使用旧公司名称和印章和叶先生签约。

“企查查”上提供的该公司的一个手机号码,记者拨打后显示已成空号。

武汉聚旅网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于今年改名,“企查查”上提供的一个手机号码同样变空号了。


律师看法:消费者有权

主张退款协议无效


针对叶先生的遭遇,《维权007》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善志律师表示,根据叶先生与武汉育财师通公司(现湖北省育财师通公司)工作人员的最初约定,如果考试未通过,公司将退还学费。不过后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新的协议,规定了退款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应以后续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为书面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化,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协议规定,公司应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向叶先生退款810元。但是,如果叶先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初的口头承诺是在误导或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那么他还是有权要求全额退款的。

林善志律师表示,如果武汉育财师通公司在2023年8月就已经改名,且将印章报废,但依旧在2024年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和叶先生签订退款协议,且使用的是已经废弃的印章,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此外,这种行为也可能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叶先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请求对该公司进行查处。

在林善志律师看来,如果叶先生后续一直没收到退款,也无法联系上涉事公司,那么建议他向武汉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第三方介入帮助解决争议;如果有证据表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在上述措施无法解决时,他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叶先生应收集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付款记录、沟通记录、协议文本等。

END


记者:廖神

监制:叶军民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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