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秦先生崩溃:十几万元投资款,打水漂了?

民生   2024-11-20 23:24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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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秦先生向《维权007》投诉称,他曾于20172018年在一位业务员的推荐下,向北京盛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共支付了16万元,购买该公司推出的所谓银行不良资产包。双方签订的协议到期后,秦先生发现拿不回投资款,后续只好报警,几番努力之下,最后才拿回大约3万元。在他看来,这位业务员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秦先生:就是听信了

业务员的劝才会投资的


秦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自己在网上聊天时,看到群里有人在讨论投资什么赚钱,其中一位女士推荐说,可以投资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利润很不错。“于是我就添加了对方微信,后来得知,这个陈姓业务员就是租在附近的邻居,所以就比较信任她。”

据秦先生介绍,在这位业务员嘴里,钱投资这个不良资产包,要比存在银行划算多了。“她解释说,我们要投资的公司,从银行那里把一些企业或者个人贷款逾期后的抵押物买过来,然后卖出去变现,利润随便都能达到100%,而且有抵押资产作为保障,投资也没有风险。”
在这位业务员的说服下,秦先生心动了,于2017年10月,和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10万元金额的投资协议,这10万元的回购期限是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4日,双方约定年息是10%。

10万元投资协议期限,图由秦先生提供

“其实利息也不算很高,主要是我还有其他邻居也在投这个,他投的是比较短期的,利息更低一些,但都拿到本金和利息了,所以我就更相信了。”秦先生说,在业务员的推荐下,2018年4月,自己又投资了6万元,回购期同样是一年。

6万元投资协议期限,图由秦先生提供

令秦先生没想到的是,第二笔投资款打给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不久后,自己突然听到传闻,说这家公司在其他地方被调查了。“我就非常紧张,赶紧联系这个业务员,刚开始她还安慰我说没问题的,公司有那么多资产,到时候可以变现,我们的投资款都会安全的。”

有关投资收益的约定,图由秦先生提供

后续秦先生向这位业务员索要投资款,对方就让他找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问题是我们根本就联系不上这家公司了,我和其他一些投资人上网查询,发现的确有这个公司被调查的报道。”

有关项目来源的解释,图由秦先生提供

无奈之下,秦先生和一些投资人报警了,等待了许久后,他自己陆续拿回了大约3万元投资款,但和16万元相比,这笔钱比例还是太小。

10万元打款记录,图由秦先生提供

在秦先生看来,这位业务员不停推荐自己购买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的所谓理财产品,应该是有拿抽成的,自己的损失,业务员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10万元打款记录,图由秦先生提供


涉事业务员:

我也是受害者


按照秦先生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向其推荐产品的陈女士。在她看来,是秦先生先向自己咨询信息的,得知对方有投资需求,才向其推荐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

据陈女士介绍,自己也在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了10万元,后续也是警方介入后,才拿回了小部分的投资款,所以自己也算是受害者。

陈女士说,自己只是推荐秦先生购买,他的两笔投资款都是打给公司,自己和秦先生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我也没拿过任何抽成。”

所以在陈女士看来,自己不应该承担秦先生的损失。

“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目前还处于存续状态,法定代笔人为贾婷婷。按照上面提供的一个电话,记者数次拨打,均显示忙音。

这家公司由北京盛日融旺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盛日融旺公司)百分百控股,“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该公司已经被吊销。

记者查询后发现,有多地警方曾发布北京盛日融旺公司及公司各地负责人被调查的信息。


律师:要到正规金融机构

购买理财产品


针对秦先生的遭遇,《维权007》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善志律师表示,非法集资通常具备以下特征: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募集资金,以高额利息或其他形式的利益诱惑投资者,夸大或者虚构投资项目的真实情况,误导投资者,非法集资活动往往面向广泛的社会群体进行,而非限定于特定的人群。由此来看,北京盛日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母公司北京盛日融旺公司存在较高的非法集资嫌疑,尤其是北京盛日融旺公司已被多地方立案调查,其涉嫌非法集资的可能性较大。

林善志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秦先生直接向业务员追讨损失可能较为困难。业务员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并且未从中获取额外利益(即没有抽成)。在法律角度看,除非能够证明业务员在推广投资过程中存在故意欺骗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否则业务员作为个人的责任相对较小。当然,一旦能证明业务员与公司合谋欺骗投资者,则可以追究其连带责任,那秦先生就有权向其索要赔偿。“如果当地警方已经立案调查,秦先生可以请警方出具相关证明,如果没有立案调查,那这方面的举证责任需要秦先生自行提供。”

在林善志律师看来,面对这样的情况,秦先生首先可以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转账记录、通信记录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另外,秦先生可以继续与警方保持沟通,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材料,力争拿回更多投资款。

“另外,我们也建议大家最好到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林善志律师建议说,大家不要轻信朋友圈或业务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很可能面临投资款打水漂的境遇。

END


记者:廖神

监制:叶军民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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