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政务   2025-01-09 18:12   浙江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关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平台,即可收到各类人力、社保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