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政务   2025-01-26 19:38   西藏  




  春节、藏历新年将至,正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旺季,为确保人民安全祥和过节,现就烟花爆竹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

  一、产品选购

  1.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切勿网上违规购买。

  2.个人和家庭购买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烟花爆竹,勿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3.个人和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不当储存引发安全问题。

  二、储存安全

  1.远离火源,避免受潮、雨淋,防止鼠咬,防止自行燃烧、爆炸。

  2.烟花爆竹要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发生意外。

  三、运输安全

  1.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防止因受到猛烈撞击引发事故。

  2.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燃放安全

  1.不得在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安全燃放。

  3.所有烟花爆竹都应选择空旷场地或指定燃放点燃放,燃放时应服从管理,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4.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5.燃放时应保持清醒,严禁酒后燃放。

  6.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7.燃放过程中,应当及时开展户内外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8.燃放时,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安全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9.燃放后,应及时清理,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10.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

  五、观赏安全

  1.应在烟花爆竹燃放上风向观看。

  2.观赏前注意观察周边情况,计划好避险措施和路线。

                            

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来源:林芝市应急管理局

责编:刘渝

审校:苏卫燕 杜奇锋

监制郭学娟

投稿:lzfb698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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