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动画,了解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三) | 冬季行动

政务   2024-12-24 20:51   宁夏  


2025年1月1日起

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警告或20元罚款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待驶(转)区内等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制动、喇叭、照明装置、反光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拨打电话、手持电子设备浏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编辑:霍   克

初审:一棵杨树

终审:破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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