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 博主投诉“某医院食堂销售馊米饭”,官方通报:违法事实不成立!

文摘   2024-12-12 17:38   广西  

一博主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结果却接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昨日,南宁市监部门对“销售馊米饭”事件进行了通报!


12月11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侯某某2024年9月9日投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事件,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通报称,该案已于2024年12月6日调查终结,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侯某某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该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此前报道


近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反映,自己因此前投诉医院食堂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接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9月10日,该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馊掉了”的变质米饭。9月11日,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该博主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视频截图(图片来源 红星新闻)


12月9日,记者联系到发布视频的博主,该博主向记者确认,目前南宁市江南区市监部门还没有给其关于“变质米饭”投诉的答复,但是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博主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该博主发布的民事起诉状信息显示,8960元赔偿分别为给原告一(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5000元与给原告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的经济损失3960元,均系维权费用。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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