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又被保健品广告骗了!老人上当受骗,该如何维权呢?

文摘   2024-11-01 19:10   江西  


“我要投诉!保健品的效果没有他说的那么好!”10月29日上午,76岁的程老先生带着投诉举报信到德兴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询问,程老先生懊恼的表示,由于商家的夸大宣传,他购买了2张元气床垫7000元,2箱千年苗方药酒12瓶5960元,总计12960元。

根据程老先生提供的地址,银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商铺向经营者核实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并对经营者提出告诫,不得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夸大商品或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之下,经营者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就其错误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主动退回程老先生5000元费用,与程老先生达成和解。程老先生对此次投诉举报处理表示非常满意,并对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程老先生对侵犯自己消费权益的行为,立即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这一行为值得消费者学习。借此事件,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群众提醒:购买保健品时,清醒头脑最重要,需正确认识保健品,保健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长期服用可以改善机能、调节身体状况,但是不能治病。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首先,请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特殊食品查询信息(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其次,应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按需购买。看清楚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最后,要索取、保存发票、小票。一旦出现侵权情形,尽快拨打12315、12345,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该如何维权呢?
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利用会议、网络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给食品、保健食品变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以次充好,消费者一旦发现上述这些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
2.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如果发现商家的保健食品,具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不让骗子钻空子,家人要做到这几点
老年人的善良和对保健品的误解,为骗子提供了可趁之机,可你是否想过骗子拿着“关爱”的幌子为何屡试不爽?
做子女的应让亲情围绕父母。随着年龄变老,身体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老人们会过度自身关注健康,可以说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
1.做儿女的有时间要多陪在老人身边,多和老人交流探讨,多关心一下他们的生活,多了解一下他们的思想,通过现实案例让他们提前了解保健品营销常用的伎俩,在老人心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老人不再孤单,让骗子无可趁之机。
2.子女多带老人进行正规的体检,听正规的健康讲座,让老人真正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让老人感受到子女把他们的健康当回事,让父母觉得自己被亲情围绕,被儿女所需要。‍

稿源:德兴市市场监管局

期号:2024年第6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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