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保健品的效果没有他说的那么好!”10月29日上午,76岁的程老先生带着投诉举报信到德兴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询问,程老先生懊恼的表示,由于商家的夸大宣传,他购买了2张元气床垫7000元,2箱千年苗方药酒12瓶5960元,总计12960元。
根据程老先生提供的地址,银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商铺向经营者核实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并对经营者提出告诫,不得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夸大商品或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之下,经营者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就其错误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主动退回程老先生5000元费用,与程老先生达成和解。程老先生对此次投诉举报处理表示非常满意,并对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程老先生对侵犯自己消费权益的行为,立即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这一行为值得消费者学习。借此事件,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群众提醒:购买保健品时,清醒头脑最重要,需正确认识保健品,保健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长期服用可以改善机能、调节身体状况,但是不能治病。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首先,请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其次,应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按需购买。看清楚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最后,要索取、保存发票、小票。一旦出现侵权情形,尽快拨打12315、12345,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稿源:德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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