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23〕300号),结合市直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将近期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经社区和县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协商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市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将《陇南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发送到邮箱:szgg123@163.com。(报名人员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报名单位”为名的文件,如王XX+陇南市XXX局)
3.联系电话:0939-8212096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示录用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到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五、工作待遇和补贴期限
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日常管理要求。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最初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来源: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
监制:杨丽君 责编:肖 红
编辑:陈晓旭 校审:姚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