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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巩固和保障县域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特巡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新增辅警50名(其中40名特警勤务辅警,限男性、不限专业;10名网络、通信、信息化、计算机、无人机等五类专业特殊勤务辅警,男女不限),招聘缺额驻村辅警8名(男女各4名)。岗位信息详见《天祝县2024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年龄和学历符合《天祝县2024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红绿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或低于标准体重15%;
5.现为天祝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天祝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论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项
1.烈士及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现役军人、消防官兵的配偶、子女加5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兵(含消防官兵)加5分;
3.政法、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4.具有狙击、格斗、射击、搏击、护卫、反恐等技能特长,获得相关技能证书的加2分。
上述一至三项不累计加分,第四项有多个加分特长的只加一个。有一至三项加分条件,且具有第四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加分项最终解释权归招聘专办。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等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一)发布公告
根据天祝县2024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专办的工作安排,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系统链接(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7153)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1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在规定时间登录后,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选项查询结果截图;
(6)放宽学历和满足加分条件的人员需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11月15日18:00。
(2)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资格初审阶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0:00—11月16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链接(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7153)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名单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选项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
(五)体能测评
1.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5.体能测评分别测试以下三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5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5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5'0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5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4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20厘米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壹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3.对参加特警和特殊勤务辅警两个岗位笔试、体能测评且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综合后备补录人员库管理(驻村辅警岗位除外),后备期半年。进入后备补录库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当全县公安机关已聘用辅警因辞退、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依次补录聘用。补录时,后备库人员若发生“招聘条件”中明确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情形的,视为自动丧失补录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为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服装、装备、公用经费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根据武威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辅警人员服装和执勤装备按2000元/人/年配备。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务工作在招聘工作专办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专办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和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专办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及“平安天祝”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
(四)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935-3121231(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5-5825024(天祝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电话:0935-5825013(天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5-581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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