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兴化这个地方即将拆迁!
民生
2024-08-12 10:47
江苏
拟征收地块1:位于安丰镇新北郊村集体、杨坝六组,新陆宴村集体、新庄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地块2: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新庄一组,新北郊村杨坝五组、杨坝六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1—2。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兴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24)1号)的规定执行: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亩,未利用地3.29万元/亩。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