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寺庙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认识和理解,11月18日至19日,阿里地区巡回宣讲团在普兰镇科迦村、巴嘎乡岗莎村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及“爱国爱教”巡回宣讲,辖区寺庙僧人、民俗宗教服务人员、信教群众、寺管会干部等190余人聆听宣讲。
宣讲中,地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普布多吉、地区佛协副秘书长措成平措、地区佛协副秘书长洛桑巴旦、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党支部书记格桑元旦通过生动的实例和通俗易懂的讲解方式,重点宣讲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王君正书记在接见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班子成员时的讲话精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等内容。
宣讲团成员鼓励寺庙僧人和信教群众积极参加“三个意识”教育,深刻理解和认识国家意识的重要性和公民意识的内涵、法治意识的意义,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遵守法治法规、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将“三个意识”与宗教教义教规有机结合,融入日常生活实践,在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藏传佛教中国化上作出更大贡献。
宣讲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宣讲,进一步提高了对“三个意识”教育的理解和认识,今后将更加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宗教造诣,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楷模,以爱国爱教高僧大德为榜样,秉承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到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伟大事业中去。
来源:普兰县委统战部
编辑:琼吉
终审:武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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