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羡慕青少年
有无限的精力和热情
但蜀黍要提醒家长和孩子们
年纪小不是万事自由的借口
玩乐需有界
违法不能有
案例一:鬼火少年翘头炫技博眼球
接到举报后
民警通过对相关线索进行研判
迅速锁定了未成年人侯某某、王某某
并通知两名未成年人家长带其到
贵阳交警七大队接受教育
10月8日
侯某某和王某某
以及他们的家长
来到七大队
经调查,侯某某年仅15岁、王某某14岁,两人为了寻求刺激,改造了电动摩托车,多次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炫技,并将录制的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进行炫耀。
最后,交警对家长及未成年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行为的危害性,同时要求其监护人做好引导教育和监管。未成年人侯某某、王某某均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写下《交通安全保证书》,保证绝不再犯此类错误。
案例二:未成年开车发视频炫耀
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
找到了驾驶机动车的张某某
并联系其监护人到七大队接受教育
根据张某某讲述,他今年14岁。10月7日,他和一名小伙伴为了寻求刺激,趁父母不在家,悄悄拿了车钥匙将家里的面包车开到道路上兜风,驾驶过程中还拍摄视频发到网上炫耀。
最后,民警对张某某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其父亲要履行好家长的监督责任,管教好孩子,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未成年人的本质还是孩子
对生命的敬畏
大多只是个懵懵懂懂的概念
但是法律不允许的事
就绝对不可以!!!
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
家长在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
也要教导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严禁家中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或摩托车上路行驶
安全不可忽视
生命不能重来
读 懂 法 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成年人未经正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不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加之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违法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为了“炫耀”漠视法律法规以身犯险,请所有家长、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孩子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出于麻痹
安全源于警惕
请家长切莫掉以轻心
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再次改版,订阅号消息不再是按时间发布顺序展示给用户,没有被星标的账号,粉丝很容易错过推送!
如果您想及时收到贵州交警的文章,请一定要将我们设为★星标★账号哦(如图所示)
如何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看见蜀黍就往人行道上逆行狂飙?| 五大曝光
翘头?短视频炫酷?炫出一个拘留~| 打非治违
贵阳北往返龙洞堡首次开行始发终到动车!10月15日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