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包银”赚快钱,一男子获刑

民生   2025-01-17 20:19   辽宁  

抵押的价值1.455万元的“黄金”项链,竟然是银的。近日,屯昌一男子因上演“金包银”骗局,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12月,屯昌男子蔡某无意间找到一条用“金包银”项链赚“松快钱”的路子。蔡某想起自己认识的王某正是做黄金回收的,于是联系王某进行交易。蔡某“典当”成功,骗取抵押款1.45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之后拒绝赎回项链。经鉴定,该项链金覆盖层平均厚度为2.25微米,表层材质含有金、银等元素。2024年8月20日,蔡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蔡某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1.6万元并获得谅解。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1.45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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