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西藏自治区信仰宗教党员处置办法(试行)》,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拉萨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公报》《城关区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会议指出,要加强党的建设思想学习教育,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党的建设根本原则、科学布局、价值追求、重点任务,自觉对标对表党的建设相关要求,找准党的建设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自觉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成效转化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压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局党委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城关公安实际,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党的建设引领各项公安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建设,围绕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要用好流动红旗评选、党员先锋岗等重要载体,大力推动公安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和业务共同推进。
罗朗、仁青旺秋同志,围绕本次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编辑(一审):吕笑千
校对(二审):刘艺
审核(三审):罗松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