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正式下发《陕西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伴随着这一办法的出台,陕西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也可参加工伤保险。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限为2年。旨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散用工单位的工伤风险,推动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办法》明确规定,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为本单位的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来源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