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同时发布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点如下:
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通知进一步明确,优化后的调休原则,具体包括:
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