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广泛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公告,招募社会燃气安全监督员。
招募出一批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燃气安全知识的社会人士,组成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队伍。这些监督员将共同参与燃气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公开招募10名燃气安全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涵盖人大、政协、社区居民等多种群体。1. 热爱公益事业,关心燃气安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 具备一定的燃气安全知识,了解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5. 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1. 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2. 监督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 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4. 参与管道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在相关媒体、网站、社区公告栏等发布社会燃气安全监督员招募公告,明确招募条件、流程和时间安排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30日。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orderfxyy@163.com)。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5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确定社会燃气安全监督员人选。将确定的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对招募出的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燃气安全知识、监督工作方法和技巧、相关法律法规等。建立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档案,记录监督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作表现等。制定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工作制度,明确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定期对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监督员进行调整。1. 为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如工作证件、培训资料等。2. 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听取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3. 加强对管道燃气社会安全监督员的宣传,提高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招募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编辑 | 公 莉 初审 | 李 健
审核 | 李振海 监制 | 张 炜
中共费县县委宣传部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