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延续旧房装修、厨卫改造
使用材料购置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为了让近期正在装修但未及时取得装修备案通知书的市民,享受到旧房装修材料购置补贴政策,根据省有关“两新”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再次延续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申领工作。本次补贴资金按照申领先后顺序(以窗口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并受理为标准排序)实施兑付,额度内早到早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1.备案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
2.受理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6日
3.申领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9日
二、登记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方可申请受理登记:
1.2022年1月1日前竣工房屋;
2.取得装修备案表或装修备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城镇房屋在浙里办备案;农村房屋村、镇乡街道两级审核备案);
3.2024年8月22日之后实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的项目和购买的材料,补贴材料范围详见9月5日、9月13日(点击文字跳转链接)“东阳发布”公布的相关内容;
4.项目进度要求,综合装修的至少完成水电和瓷砖铺贴;单项改造的要求全部完成改造。
三、办理流程
1.装修备案。在规定时间内城镇房屋在浙里办备案(上传产权证、装修前后或施工中图片);农村房屋村、镇乡街道两级审核备案(提供产权证、装修前后或施工中图片)。
2.受理登记。申请人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备案表(备案通知书)和装修前后照片(不用带装修材料购买发票),到住建局一楼窗口进行受理登记,通过初审后,填写《现场核查登记表》。
3.现场核查。受理登记完成后,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装修现场,核实项目进度是否符合申领要求(综合装修的至少完成水电和瓷砖铺贴,单项改造要求全部完成)。
4.补贴资料提交。现场核查进度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到一楼窗口提交资料(包括材料发票及其他资料,详见9月5日(点击文字跳转链接)“东阳发布”有关内容)。
5.公示拨付。窗口受理进来的资料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贴资金。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胡晨露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