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

政务   2024-11-22 10:16   浙江  


东阳市2025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

“金惠保”(大病保险)缴费须知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等文件规定,东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3.“金惠保”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学生赠送“金惠保”300元)。


二、筹资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

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60元(基本医疗保险63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

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525元(基本医疗保险2495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

2.“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3.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相应档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和相应份数的“金惠保”。 


三、缴费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5日。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银行窗口、税务窗口、银行代扣以及“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签订缴费协议。缴费人可通过银行、税务窗口、“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医保费。只要保证相应扣款账户正常且余额充足,医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原已经签过银行代扣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可签约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交通银行、民泰银行。

2.银行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3.办税服务窗口。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4.“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打开“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档次变更

及“金惠保”选缴


1.首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2.若还需变更档次的,需携带有效证件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缴或增加份数。


“浙里办”APP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六、待遇标准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七、温馨提示


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时分步缴费,选择“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660元或2525元),再返回原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相应扣款账户余额充足,如发生分步扣款未能成功,请予以关注。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保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共济历年个人账户扣缴,已于11月19日完成批扣,共济人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查询”→点击“账户明细”查询共济情况。

4.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保费。第一步先绑定家庭共济。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家庭共济绑定;第二步通过税务缴费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帮他人缴”或“添加人员”→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签订过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代扣的,需于2024年11月26日前完成操作)

5.“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

6.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参保及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长期护理保险)按所在学校通知执行。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5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的,可通过缴费银行、自助机、“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途径办理。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12393

4000579222

86639155

86639157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12366

86112366

86555073

支付宝缴费入口

微信缴费入口

“浙里办”APP

“金华医保”

公众号

“金华税务”

公众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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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安冉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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