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法治日报》第8版刊发了一则叶永青署名的“道歉声明”。此前,叶永青因被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指控抄袭而受到舆论关注。
叶永青发布的道歉声明称:“本人叶永青,因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著作权纠纷,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案号(2024)京民终471号。终审法院维持原判,案号(2019)京73民初1376号,并判决我部分作品侵权。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诚恳地接受批评,检讨教训,并向西尔万先生致以诚挚的道歉。”
叶永青生于1958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绘画系油画专业,在“85”美术新潮阶段时期即为“西南艺术群体”的代表人物。同时,叶永青还是知名策展人、艺术活动家、四川美院教授。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比利时艺术家,此前并不为中国观众所熟知。
前者的作品曾在拍卖行上以60万欧元成交,而后者的作品在“抄袭”事件前的价格为6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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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澎湃新闻
责编丨颜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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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杨 波
终审丨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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