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定李同勃任蓝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12月30日,蓝田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穆西峰、陈小马、龚卫、李宏涛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展云飞就人事事项进行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徐毅辞去蓝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平向李同勃同志颁发任命书,李同勃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护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卢允涛,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娜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勇;议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镇(街)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毅辞去蓝田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毅辞去蓝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53号
2024年12月30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
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来源:蓝田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