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提升学生管理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在学生工作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外国语学院面向全校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学生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对象与条件
(一)选聘对象
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4.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5. 学习成绩优良,能妥善处理好科研任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关系,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导师同意。
6.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生干部经历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助理辅导员”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2月28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510600779@qq.com),纸质稿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新城校区文理楼111,定海校区教学楼243)。
(二)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三)面试
学院学工办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性。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聘任学生助理辅导员,并颁发聘书。
工作要求、岗位职责与待遇
(一)工作要求
时间: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段(上午8:00-11:40,下午13:40-16:40)除上课外,原则上要求坐班
地点:定海校区或新城校区学工办办公室
(二)岗位职责
1. 协助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 协助组织各类学生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 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意见和建议。
4.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岗位待遇
1. 按月发放绩效酬金,1000元/月。具体以学校酬金发放制度要求为准。
2. 学生助理辅导员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者,将在评优评奖、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8368090466
电子邮箱:1510600779@qq.com
附件
浙江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
学生助理辅导员申请表
https://kdocs.cn/l/cgs85209sO7V
END
排版 | 王舸帆
一审 | 凌逸楠
二审 | 蓝叶佳
责编 | 姚 舟